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。

谈恋爱的一个重要目标,就是找一个和自己“合得来”的人。如果经常都要找“裁判”论对错,你们大多不是一路人。如果分歧太多太大,趁早分手是最好的选择,否则进入了婚姻,你们多数也是过得一地鸡毛。
就这件事而言,核心不在“和异性打羽毛球”,而在边界是否被双方共同认可。
可以分三层来看:
第一层:行为本身
和异性一起打羽毛球,本质上是一个中性社交行为。在大多数现代语境下,这本身不构成越界,也不天然带有暧昧含义。
第二层:关系语境
恋爱和婚姻会引入一个变量:伴侣的安全感与预期边界。同样的行为,在不同关系中含义不同:如果双方都认为属于“正常异性社交”,那就是正常活动;如果一方明确介意,这个行为就不再是“纯粹的羽毛球”,而是触碰关系边界的行为。
第三层:在关系语境下的行为性质
在关系语境下,这个行为的性质,取决于它是否影响伴侣的感受。如果伴侣不介意,依旧属于中性行为,你们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矛盾;如果伴侣介意甚至强烈反对,你如何选择,其实反映出你对伴侣感受(或者说你们的关系)的权重排序。试图让对方从介意变成不介意,是不现实的。把伴侣感受看得很重要的人,会愿意作出调整甚至牺牲,或者换个同性的球友,或者干脆不打——为了一件可做可不做的事,给自己的伴侣添堵,实属舍本逐末。明知道伴侣介意,却一意孤行,说明伴侣的感受排到很后的位置。
总而言之,事情背后的本质——双方对于边界能否达成共识,以及边界发生冲突时的取舍意味着什么——才是最重要的。对我而言,哪怕一个朋友的长相让我老婆害怕,我都会和这个朋友减少接触。